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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服务是政府的民本责任

发布时间: 2010-07-05

新世纪以来,各地都较以往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但毋庸置疑,一些地方投入巨资建设文化设施之后,并没有使之发挥相应的作用,一些文化场馆门可罗雀。另外,在有的地方,文化“三下乡”也没有“常下乡”,没有形成一种机制,而且,这种方式多是单向的,老百姓只能作为观众被动接受。出现这些现象,主要原因就是文化服务中没有充分体现民本思想。

出发点:文化服务的内容要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

抽象地说,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文明风尚,推进文化创新和文化体制改革,通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具体而言,文化到底是什么,怎样建设?答案千差万别。对此,广东省东莞市在实践中提出了“文化的内容是知识,文化的本质是精神,文化的手段是艺术”这样一个全新的理念。结合这个理念,东莞市把文化工作者定位为知识传播者、精神传承者和艺术普及者。理念创新拓宽公共文化,东莞市从2002年开始,确立建设文化新城发展战略,提出打造“图书馆之城、博物馆之城、广场文化之城”,致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文化与市民、文化与经济、文化与城市3个“零距离”。几年来,东莞市先后在城区和各镇街投入近60亿元建设起较为完善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其中包括公共图书馆471个,各类博物馆27座,文化广场511个。依托这些大小搭配、星罗棋布、广泛实用的文化设施,全市每年开展文艺展演多达2万场次,参与群众和观众达到1000多万人次,群众文化红红火火,形成了“天天有活动,周周有演出,月月有比赛”的浓烈氛围。

事实证明,只有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把一切为了满足群众作为根本标准,文化建设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东莞是经济发达地区,但东莞没有将钱花在建象征性建筑、请明星演出上,而是花在为老百姓建设文化场馆、组织文化活动上,实实在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东莞的书报摊市场是开放的,买书和买米一样方便;乡镇图书馆可以和市图书馆通借通还,市图书馆实行24小时自助借还;“文化周末”雅俗共赏,“都市彩虹”让老百姓自编自演;“千场演出进企业”,数百万外来工人不出厂门就可看文艺演出……

文化建设必须着力让群众才干得到增长,追求得到提升,生活得到丰富。从现实来看,当前,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新期待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提供更实更新的,能够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文化理念。二是提供更多更好的、兼顾城乡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是提供更丰富更精彩的、有中国特色的、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因此,作为文化建设的主导,人民政府特别是文化部门做出每一项决策,制定每一项计划,开展每一项工作,都必须认真考量,扑下身子调查群众是不是真正需要,是不是真正支持。

立足点:文化服务的过程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让人民群众来评判

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唯物史观在文化建设中的生动实践。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文化创造和发展的根源,蕴藏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之中,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文化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东莞经济建设成就令人瞩目,有人把东莞近年来的文化快速发展归结于经济发达。其实,除了经济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还是思想上的重视和思路上的创新。东莞市每建一个文化场馆,都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该不该建,建什么,多大规模,建好之后如何运作,全程让群众参与,全部群众说了算。

文化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文化共建”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是实现文化共享的前提和条件。文化要实现真正的繁荣,就要充分调动和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不断形成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文化建设的新格局。

第一,要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只有激发群众的文化创造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文化建设才会有动力和生命力。第二,要努力动员和借助社会力量共建文化。文化建设,既要充分发挥文化战线的力量,又要善于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建文化的格局。东莞市提出“让每一个社会组织都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成为文化建设的享受者”。东莞市通过资助、合作、赞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文化设施,组织文化活动,投资参与文化建设。

落脚点:文化服务的成果要让人民群众共同享受

文化共享是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群众不仅是文化的建设者,更应该是文化的受益者。“文化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共同建设的目的和结果。只有在共建中实现共享,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文化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文化共建成为群众的普遍自觉。

对现代政府而言,保证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其重要职责。事实上,政府要做的不是那些私人已经在做的事情,而是去做那些根本没人做的事情。比如说,传统文物保护、民间艺术的开发等。在文化建设中,政府的角色就是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其任务不仅仅是提供直接的文化服务,而是保证公共文化服务得到提供,保证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得到实现。

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与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一样,属于基本权利。而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政府应承担四个方面的保障和职责:一是公民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二是公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三是公民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四是公民文化成果受到保护的权利。

要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近年来,东莞市各类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十五”期间,全市各级文化服务单位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面向基层的“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已深入到各级社区和乡镇。

要切实提高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文化部门要制定公共文化支持和扶持政策,改革文化投融资体制,激活文化主体和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公共文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文化服务单位要不断探索文化服务的多种方式和实现途径,尽可能为群众奉献更精更美的文化产品和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实现全民素质的大大提高。

(卢锦霞、作者单位:东莞粤剧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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