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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邓晓芒浅谈康德道德哲学(武汉大学)

发布时间: 2010-09-26

“今天要让大一新生也能听懂”

邓晓芒老师的讲座主要是基于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这本书。邓老师说:“今天讲康德不会讲的生涩难懂,而是要让大一的学生也能听懂。”

康德的道德哲学不同于先行制定教条的道德。《圣经》中耶稣或摩西等先知,以及中国古代圣贤,他们的话,往往被作为先定的教条来推出其他的道德法则;而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对于原理进行理性的推演。

康德的道德哲学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它十分重视从普通人身上发现道德的根基,即使是在路旁嚼舌根的粗鄙农妇,康德相信在她们的内心深处也存在着道德。

 

                         主讲人:邓晓芒教授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重门”

康德的道德哲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通俗道德哲学,发掘普通人内心甚至是坏人内心埋藏的道德。其实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自己的道德评价,譬如一个人是好是坏,一家商贩是诚信还是奸商,人们心中的标准就是善良意志。

康德认为,善良的行为背后有两种动机——善意的或是另有的目的。按照康德的标准,只有行为出于善意才算是道德的,带着目的做好事仍然不是道德的。这就把道德和功利主义区分开来。“为了功利做好事,动机是不纯的。就好像有些人,做了好事虽然没留名,但是写在日记里了,而且日记还被人家发现了。”邓晓芒老师的话让全场同学都会心地笑起来。

“出于义务”和“合乎义务”的行为要区分开来。譬如一家商贩童叟无欺是值得夸奖的,但如果这是作为谋取长远利益的手段,那还不能获得敬重。如果是将对他人的义务作为行为的动机,才值得敬重。再譬如帮助他人,如果是为了回报,或者是为了自身的心理安慰,那也不算是道德,“为了义务而义务”才是道德。

第二层是道德的形而上学。所有理性者都适用于这套形而上学原理。有理性者都是根据意志行动的,这样的意志体现为一种命令。对此,康德提出一条公式:按照你同时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准则去行动。它要求每个人都要在行动时,把自己的行为准则当做能成为自然法则那样。并且每个有理性者都能够自我立法。他律不是道德,自律才是道德,才是真正的自由。

此外,要把个人和他人的人性作为人生的终极目的,而不应该仅仅把人当做手段。譬如某些官员“为民谋福利”,如果人民感受不到对他们人格和人性的尊重,那么为民谋利就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

第三层就是纯粹实践理性批判,人具有定言命令的道德律说明人是自由的。人在经验世界中似乎没有自由,但康德认为,人有道德就说明了人是自由的。在道德律面前,人只要愿意就可以做到遵守,这说明人是自由的。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心中有道德律,做坏事的时候都会内疚,说明道德律也会影响人的行为。

邓晓芒老师最后评价,康德的道德律仍然是一种逻辑上的道德。很多人也批评其形式化,只讲究动机不讲结果,“就好像一个医生只管给病人开药治病,却不管病人吃了病好不好。”其实这是冤枉康德了,人对于行为的结果的无法控制,但可以对行为的动机负责,而且离开了形式主义就无所谓道德。道德首先要讨论的是“怎么做”,中国人多半只看后果,“以成败论道德”,难以将道德与伪善区分开。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最值得吸收的,一方面是研究的角度,康德是从理性而非教条出发推演道德原理;另一方面,是对于自由的理解。许多人习惯将自由理解为为所欲为的权利,但实际上真正的自由是法权,也就是只有法才能维护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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