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发布时间: 2011-09-25
9月20日至21日,省委在杭召开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关于做好工青妇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理解和把握“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发动群众、热心服务群众”的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创新发展、积极有为,有力凝聚和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的力量,为我省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夏宝龙主持会议。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张鸣起,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梅,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甄砚等在会上讲话。省领导李强、厉志海、陈加元、王永昌等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作总结讲话。
在全面总结和肯定2004年以来我省工青妇工作后,赵洪祝指出,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工青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委和工青妇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创业创新活力,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的现实需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证,从而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推动全省工青妇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赵洪祝强调,工青妇组织是为群众服务的组织,工青妇工作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做工青妇工作的过程就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努力在密切联系群众上有新作为,更好地与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加深了解、增进信任、贴近感情;在教育引导群众上有新作为,更好地培养造就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组织发动群众上有新作为,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为我省“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建功立业;在热心服务群众上有新作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工青妇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精神和省委的有关部署,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加以对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赵洪祝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党对工青妇工作的科学领导机制,加强工青妇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各方支持工青妇工作的合力,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着力提高工青妇工作科学化水平。
会上,嘉兴市委、青田县委、萧山区总工会、共青团金华市委、宁波市妇联等单位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