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团委文件

评奖选优2012[3]关于评选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20
 
 

各级团组织: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院团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促进了我院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为继续深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表彰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发挥他们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示范作用,更好地推动我院团建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安排,院团委决定开展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在团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负责推荐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被推荐的先进团支部和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按规定确定最后的推荐名单,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性、群众性和基础性。具体参照《中国美术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
  2、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到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把挖掘典型、表彰先进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请于4月10日前,将推荐表交院团委(联系人:潘晓蕾:87164622)。
  4、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审批后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
  5、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必须是在校注册的学生(团员),2011年度各科成绩无补考记录,2011年度无处分记录。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