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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梦想青春”浙江省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8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13 年全国“两会”精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刻阐释,为有电影梦的大学生提供公平的竞赛环境和平台,推进微电影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根据《关于组织举办2013 年浙江省大中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通知》(团浙联〔2013〕21 号)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和省学联和新华社浙江分社决定举办“梦想青春”浙江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不限,一切与梦想有关的内容均可。 

二、主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明办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新华社浙江分社 

  

三、协办单位 

浙江新华视界有限公司 

新华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 

五、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013年11月。 

六、活动范围 

以浙江省各高校在校学生为主。 

七、评选方式 

专家评选和大众网络投票。 

八、评委组成 

相关领导、电影节知名导演和文化界名流、专业媒体、公众投票。 

九、赛事安排 

(一)赛事进程 

启动仪式:6月初 

投稿阶段:6月—8月 

投票阶段:7月—10月 

作品展播:7月—10月 

专家评选:10月下旬 

线下校园票选活动:10月下旬 

颁奖典礼:11月上旬(梦之队成立) 

梦之队拍摄作品:12月 

梦之队作品公映:1月 

(二)参赛要求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竞赛者,每一个创作团队的主创人员半数以上应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制作过程中可联合相关专业机构,提高作品创作、拍摄水平和质量,角色可由参赛者个人或集体本色出演,也可根据剧情需要请其他人员参演。 

以学校名义参赛的,组织学校梦之队,半数以上主创人员必须为本校学生。 

参赛者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个人信息,确保实名参加。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体同意参赛。且作品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征集作品类型为微电影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4、MPEG、AVI、RMVB、WMV,视频大小在400M以下。 

征集作品要求设置中文字幕,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参评方式 

在新华网中国网事(www.zhongguowangshi.com)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作品。 

(四)奖项设置 

根据奖项配发相应的奖金(或奖品),优秀创作者可获得签约机会。大赛设团队组织奖(以学校名义组队)2名、最佳微电影1件、优秀微电影9件,以及最佳导演、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编剧、最佳梦之队、最佳公益微电影等奖项。 

最终获奖者组成大学生微电影梦之队,可在著名导演的指导下拍摄作品,或有机会参与著名导演的拍摄微电影工作。 

(五)展播平台 

新华网浙江频道、新华频媒、微博、中国网事APP等。 

十、活动宣传推广 

(一)前期推广 

新华频媒、新华网浙江频道开辟专题节目报道各个学校组织梦之队参加比赛的内容;中国网事网站,APP开设专区展示参赛作品,供评论和投票;短信推送介绍;微博互动。 

(二)入围宣传 

票选入围名单:在10月1日前根据网络投票选出各个奖项的入围名单; 

10月,对入围作品在相关平台进行展播; 

10月中、下旬在重点高校组织入围作品创作人员巡回拉票活动,邀请知名电影大师参与高校巡回活动,开设大师微电影座谈会,相关媒体作动态报道。 

(三)颁奖典礼 

时间:11月上旬; 

形式:公布网络投票与专家评议结果、颁奖及表演; 

嘉宾:相关领导,知名影视演员或导演,赞助方人士; 

宣传:新华网浙江频道在线直播;新华频媒开辟专题节目报道;“E哥有话说”微博;中国网事APP、短信推送。 

(四)后期传播 

评选出获奖作品后,主办方会对获奖作品进行二次传播。 

建立人才储备库,对包括编剧,导演,摄像,音乐以及技术处理方面的优秀人才提供进修培训和特别签约机会。 

在征得参赛者同意后,优秀参赛作品将会在主办方或其合作的媒体上进行重点播放与展示。 

所有参赛作品如经媒体或企业征用,主办方将协助做好版权处理工作,所有作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传播使用权。 

组织获奖人员成立浙江大学生微电影“梦”之队投拍一部微电影。 

  

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赛事咨询电话:0571-87055202,或公众微信:zhejiang_wdy(浙江省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官方微博:腾讯“E哥有话说”进行咨询;或与中国美术学院团委联系,联系人:徐增鎏,联系电话:0571-87200059,传真:0571-87200059,电子邮箱:1007413822@qq.com;或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联系人:金芳芳,联系电话:0571-85174175,传真:0571-85150800,电子信箱:zjtswxxb@163.com。  

  

  

浙江省大中学生社团文化节组委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代章) 

2013 年5 月23日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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