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团委文件

[新苗]2012年度省级新苗结题验收通知 [2013]20号

发布时间: 2013-06-08

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分团委:

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已过半,并于2012年3月初进行了中期检查。为保证毕业班同学所负责的项目的顺利结题验收,根据往年有关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未完成的项目需向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最多延期2个月,于2013年9月初结题验收。

2、2012年以前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分院验收

各分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学院审核

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审核。

3、省级验收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省级项目报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2、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评审结果报院团委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联系人:卓美红,联系电话:0571-87200059。

 

附件:

1.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