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
项目成果奖励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鼓励学生积极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培养科学研究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奖励办法(试行)》(国美团发〔2013〕30号),特对2012年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进行奖励。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2012年的浙江省或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并已通过校级结题验收的项目。
2010、2011年的浙江省或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已获结题,并成功孵化为注册企业的项目。
二、成果奖励范围
项目成果参加学科竞赛、专业展览获奖,各级挑战杯大赛获奖,或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发行,或已申请注册专利保护,或成功孵化为注册企业。
三、申报奖励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并附上相关成果的原件(含证明材料)、复印件(出版物、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直接交至我院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象山校区17-112院团委)登记审核。截至2013年11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院团委)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卓美红,87200059。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奖励申请表
2、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奖励办法(试行)(国美团发〔2013〕30号)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