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
浙江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将于2014年1月至6月举办,为组织好我院学生参加此次竞赛,院团委决定将组织浙江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美术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4月初
二、参赛方式:
1.参赛者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组成一支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竞赛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要求该商业计划具备技术上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参赛者要将商业计划形成书面的创业计划书。
2.竞赛团队人数不限,可以跨专业、跨学院组成。每个竞赛团队限报一个参赛作品。
3.参赛项目可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以引用其产品);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鼓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转化为创业计划大赛作品。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月7日至2014年3月15日
各学院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和院团委提供的《参赛指南》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队、积极参赛。积极争取学院党政支持,发动专业教师力量,组织创业大赛指导老师对本学院参赛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各参赛团队在3月15日前将参赛表格交到所在二级院系分团委。各分团委在认真初审评比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院选拔赛,3月19日前将候选团队参赛表格交至院团委办公室(象山校区17号楼112),联系人:徐增鎏,87200059。
2、选拔赛阶段: 2012年3月20日至4月初
我院选拨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在4月初进行评比,届时会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省级比赛,推荐进入到省里参加比赛的创业项目可获相应经费资助。在省级及以上比赛阶段获得荣誉的作品作者和指导老师可获得相应奖励。
希望各分团委团委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学生参加创业计划竞赛,要把竞赛作为服务学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使创新创业活动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扩大自主创业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
附件1:浙江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美术学院选拔赛作品申报表
附件2:“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
中国美术学院团委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