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号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14
国美团委〔2015〕2号
各级团组织、各位同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寒假返乡是让传统文化在“可感、可知、可行、可能”的情境下得以向大学生传承的良好契机,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契机。院团委决定号召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感受传统文化、服务家乡人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活化传统,塑造美心
二、实践内容
各级团委要积极鼓励大学生利用寒假在家乡属地开展以家乡民俗调研采风、公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三、实践形式
寒假实践活动可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在家乡进行,实践形式以安全、便捷为前提,鼓励结合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及文化志愿者活动开展实践活动。
四、成果申报
院团委将于下学期初举办民俗摄影展,并对能体现立足传统,活化传统,有益于中国文化传统、心灵教养在当代传承,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显扬,能发挥凝聚人心、提升人心的作用的优秀成果和个人给予奖励,。提交评选的形式可以以调研报告、论文、主题绘画、摄影摄像作品等,形式不限。成果申报表电子版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发送到34929320@qq.com,注明:寒假社会实践成果申报。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附件:成果申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