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苗]加推2015院级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05
关于组织加推2015年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了解科研规律和学习过程,并坚持以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服务学校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特加推一批2015年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5年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项目管理
项目时间:2015年5月—2015年11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学院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无特殊正当理由,项目不得延期或自行中止。
三、申报范围
1、申请对象:在校本专科非毕业班学生及其团队,未申报过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或已申报过的项目均已顺利结题。
2、 项目内容:与艺术专业相关的创新性研究和实践性应用项目,能产生一批创新研究成果,或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成果。
四、经费管理
对于立项项目,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为2000元,对于部分中期检查和结题优秀项目及相应的转化成果将给予额外奖励。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包括设备购置、调研交通、资料印刷、活动宣传等费用,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非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占用。
五、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并经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1、提交材料。申报项目的学生在规定申报期内(5月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完整的申报表,逾期不再受理。
2、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规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向学院择优推荐。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2015年5月25日前交至实施办公室(象山校区17号楼112,联系电话:87200059,卓美红)。
3、学院复审。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课题名单并在团委网上公示。
附件: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中国美术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