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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2016年新苗人才计划和发展性资助计划申报

发布时间: 2015-11-06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和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开展科技创新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了解科研规律和学习过程,并坚持以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服务学校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培养自强自立精神和感恩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继续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和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2、2016年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2016年“新苗创新实践工作室TIPS培育项目

4、2016年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

二、项目管理

项目时间:2015年12月—2016年11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学院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无特殊正当理由,项目不得延期或自行中止。

    三、申报范围
    1、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在校本专科非毕业班学生、毕业班保研学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了解科研规律和过程。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在校非毕业班本专科生、毕业班保研学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在校毕业班保研学生、非毕业班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2、2016年院级大学生新苗创新项目

申请对象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毕业班保研学生及其团队。

(1)儿童绘本主题项目发挥美术专业优势,创作一批以学前儿童为阅读对象,心灵成长为内容依托(如:自我保护与安全、成长与自信、知足与感恩、友善与互助、给予和分享、母爱与父爱、生命与死亡、独立与友谊、礼貌待人与陌生人交往等)的优秀绘本读物。

2专业展览主题项目。通过个人或团队亲历策划、组织、实施一个专业主题展览,了解艺术展示,积极探索,培养实验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

3)国美文创产品开发。发挥相关专业特色,研发、设计、制作并生产一批与我院“人文山水、精神家园”气息相符的文化创意产品,并投放在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培养专业与实践相结合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综合能力。

3、2015年“新苗创新实践工作室TIPS培育项目

本项目由1—2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教师和数名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毕业班保研学生和研究生组成,鼓励跨专业、跨年级交融。项目名称“TIPS”指的是:Talents' Innovation and Practice Studio旨在通过工作室制鼓励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助指导,共同参与完成一项或多项较高水平的研创课题和社会实践项目,为学生搭建一个更好尝试将创意转化为社会需求并显著提升创新素质的有效平台。TIPS培育项目将得到一定的经费支持,工作室学生的研究课题可以优先申请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4、2016年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

申报对象:在校非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1)调查研究类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状况调研;新生或二年级学生学习、生活适应性调查研究。

(2)主题活动类项目。文明寝室主题活动:结合我院“健康生活,文明寝室”建设,开展动画漫画创作,影像拍摄,寝室内及公共空间美化设计等艺术实践活动,寝室绿色环保活动。

美丽校园活动:发现校园闪光的人或事,记录身边的感人故事,特别是受资助同学的励志经历,为学院树立优秀典型提供资料。

四、经费管理
    对于立项项目,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部分中期检查和结题优秀项目及相应的转化成果给予额外奖励。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包括设备购置、调研交通、资料印刷、活动宣传等费用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非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占用
  五、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并经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1、提交材料。申报项目的学生在规定申报期(1116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完整的申报表,逾期不再受理
    2、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规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向学院择优推荐。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2014年1120日前交至实施办公室(象山校区17号楼112,联系电话:87200059,卓美红)。
    3、学院复审。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课题名单在团委网上公示。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5、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新苗创新实践工作室(TIPS)培育项目申报书

      7、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报书

      8、发展性资助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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