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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之星]国美团委【2016】3号

发布时间: 2016-03-11

关于评选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志愿之星”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各位同学:

相应“行健、居敬、会通、履远”的校训精神,并在全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总结志愿服务经验,促进我院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对我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进行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中国美术学院在校学生

2.志愿服务中具有典型事迹,表现突出。

二、评选工作安排:

申报时间3月12日——3月25日。

各院分团委、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组织和宣传,广泛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志愿者、个人进行申报。

参加评选的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推团组织推荐的方式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3月251800之前,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务必将《“志愿之星”申报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374309390xui@qq.com,标题为“志愿之星”推荐表,并将纸质推荐表一份交至中国美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接待大厅(象山校区17号楼109),联系人徐曦,联系电话15988801804,推荐表格见附件。

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初审后,组织公开答辩会。

四、奖励标准:

10名左右,奖励每人2000元公益金

五、评选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展示一年来我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成就、推动我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平台。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参评对象的自荐、推荐工作。

2.注重宣传。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大学生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我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312

 

附件:“志愿之星”申报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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