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选条件
(1)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密切配合,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主义意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无考试作弊现象;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无一人受违纪处分;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同学的体育成绩均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6)文明礼貌、互帮互助,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7)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清洁,宿舍卫生检查均为良好。
2、评选办法
(1)各专业班在做好年度总结的基础上,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报学生处审批;
(2)各教学单位申报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一般不超过2个;
(3)先进班集体发给证书并奖励班集体建设经费1000元。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注重理论学习,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以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转发正能量新媒体信息,主动抨击负面信息,维护校园和谐;
(4)工作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文明修身,带头参加公民义务献血。
2、评选办法
由各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召开民主会议,集体评议选举产生,经本单位党总支(支部)同意,报院团委审核批准。优秀团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
3、其它: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作为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四、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办法(含青年教职工团干)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热爱共青团、学生会、社团工作,具有教高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负责,在开展共青团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
(3)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4)工作、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5)以身作则,带领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评选办法
由各分团委、团总支召开民主会议,通过评议或选举产生,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报院团委审批。优秀团干部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1%。
3、其它: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团员,作为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
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委员、院社团联合会委员、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分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正副书记、委员、分院、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委员、各专业班班长。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评比年度学生干部读书会1次以上。
(2)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对工作认真负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转发正能量新媒体信息,主动抨击负面信息,维护校园和谐。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成绩合格。
(4)评比年度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各类校园文化、专业竞赛活动达5项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文明修身,带头参加公民义务献血。
3、评选与奖励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应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以团支部为单位,推荐至二级学院有关团学组织进行集体评议筛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推荐至院团委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