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
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国美团委[2017]16号
各单位、各部门、各相关同学:
2018年,我院将继续参与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实施办法》,招募2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赴祖国中西部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学院将为支教团成员提供免试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胡钟华、刘正
成员:陈燕屏、竺照轩、李都金、王一飞、徐增鎏、韩亮、卓美红、毛腾、金睿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主任:徐增鎏,办公室副主任:卓美红。
二、选拔程序
1.报名。有意向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9月16日15:00前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由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2.选拔。院团委经初审并与二级学院复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按成绩排名确定入选人选和候补人选,面试专家组成员由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公示和确定。学院将对入选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体能测试与体检合格,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并上报学校和团中央。入选同学按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规定完成其他程序。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务必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段递交保研申请。如未申请,将不得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2.各类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院系成绩专用章。
3.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院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实施办法
学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派遣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在促进中西部教育事业发展、培养青年优秀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院为支教团成员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免试研究生资格,为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当年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为有效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此实施办法。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志愿者工作。中共党员和团学主要干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部长以上,二级院系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或校级以上优秀志愿者奖项获得者优先;
2.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在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
3.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出优良的科研潜力、诚信和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西部海拔高、饮食不习惯等生活环境,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5、支教结束返校入学后,愿意服务学院团学工作一年以上。
学院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1.报名。有意向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院系审核上报学院。
2.选拔。学院经初审后,将组织面试,按成绩排名确定入选人选和候补人选,面试专家组成员由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公示和确定。学院将对入选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体能测试与体检合格,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并上报学校和团中央。入选同学按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规定完成其他程序。
四、政策保障
根据2011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规定和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从2011年起,将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
3.志愿者服务期满,《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将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4.志愿者保险与体检。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参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细则)。入选志愿者接受学校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的集中体检。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中国美术学院
附件2 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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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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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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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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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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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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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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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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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业总排名 /专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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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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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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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时间 |
工作或学习单位,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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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何时 受过何种奖励以及志愿服务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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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团委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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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党总支 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 |
报名人签字:
注: 1.一旦入选,校团委分配支教地,报名同学不能再做更改。
2.如在表中填不下,可以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