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诞辰二百周年,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浙江实施“八八战略”十五周年,进一步深化我校实践育人工作,组织引导我校青年学生深入社会、服务社会、了解国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团员意识和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美遇·艺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8月(团队申报截止时间: 6月11日)
二、活动内容:
(一)“新时代•新青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文艺创作实践。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创作实践小分队集体申报立项,申报项目及办法参照国美团委〔2018〕8号文件通知。团队名称统一为:中国美院“新时代•新青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创作实践小分队。
(二)“千村千生”基层服务社会实践。由各单位、各部门牵头组成服务实践小分队集体申报立项,服务地点由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地方和各单位、各部门双向申请确定。主要面向我省各地市,特别是“双百双进”服务点需求开展精准服务。团队名称统一为:中国美院赴***(实践地)“千村千生”基层服务社会实践小分队。可根据实践需求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小分队。
(三)“家燕归巢”就业见习、挂职锻炼及返乡艺术联展。以地市为单位组成服务实践小分队或返乡联展项目组,由服务需求地团委协助指导、管理。学生可于6月11日前扫描二维码申请加入目前各地拟建小分队的实践微信群(详询各分团委)。鼓励本项内容的学生积极参加“千村千生”基层服务项目。返乡展名称统一为:中国美院第十一届学生返乡艺术联展***(具体实践地)项目组。
(四)党员暑期社会实践。党员教师带队,以党员学生为主体,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两学一做”,结合党建品牌、主题党日等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暑期社会实践,发挥专业特色,投身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群众。立项团队须经组织部同意立项。
(五)研究生暑期学术实践,按研工部规划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六)其他社会实践内容。立项团队须经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立项。
三、资助标准
学院对立项团队给予一定资助,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国美团委〔2016〕20号)及国美团委〔2018〕8号文件进行统一补助、报销。
单个实践项目小分队一般不超过10人、10天,并配备1-2名指导教师。对于地方有重大需求,有重大服务与调研内容的经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提前报备名单,可适当扩大队伍。省内实践每个团队补助上限为5000元;返乡展为3000元。
四、其他事项
立项团队须与院团委签订安全责任书,团队成员须已购买“学平险”,未购买者由学校统一购买临时保险,否则不能参加活动。小分队以申报单位为第一安全责任单位。
党员人数达3人以上的实践团队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一般团队要成立临时团支部开展思想交流学习活动。
本科生为队长的团队可在学工系统上申报,其他学生作为队长的由相关单位汇总报送至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未参加团队实践的需下载填写鉴定表后拍照上传学工系统,截止时间为9月1日,成绩纳入思政课评分,个人实践和网络实践学生由个人自行负责安全。
学校鼓励有关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在社会实践一年以上的实践地点,可向院团委申请与实践承办方共同设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学校将在暑期结束后,对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及指导老师等进行评比和表彰。
五、咨询方式:
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增鎏、卓美红:0571-87200059、87164622,邮箱tw@caa.edu.cn。
相关地方需求、课题项目,可关注国美青年网站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