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往年有关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为确保我校各研究项目成果的进度与质量,确保验收顺利通过,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已延期的2019年各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已申请延期的2019年度各级新苗人才计划。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分院验收
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苗主题汇报会、评审会、沙龙与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活动,进行专题汇报与分享交流,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学校复审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审核。
3、省级验收(省级项目)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省级项目报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实施办公室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已申请延期、但至今仍未全部完成而无法通过验收的院级项目,将予以取消,并追回已报销课题经费。毕业班同学所负责的项目,无特殊原因不得再延期。
3、请各分团委于4月28日前将验收材料和结果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李浪浪、卓美红,87164622、87200059。
二、2020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2020年校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项目实施情况和课题进展、后续计划安排、项目经费的使用支出情况。
(三)、检查程序
1、分院检查
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苗主题汇报会、评审会、沙龙与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活动,每个项目进行专题汇报,评审小组参照项目申报书及中期检查报告,对其实施情况、计划安排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资料等。
2、学校复审
校实施办公室对所有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中期检查报告,对其实施情况、计划安排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复审。中期检查后,将择优差额推荐2020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30%)、通过(60%)和不通过(10%),优秀和通过的项目将下发40%的项目补贴,不通过的项目暂不下发,请及时调整项目进程,顺利结题后再一起发放所有项目补贴。无正当理由,不得自行中断项目研究,否则将会影响学院下一期的立项情况。
2、检查不通过的项目请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及时调整课题计划,以确保2020年10月顺利结题。
3、请各分团委于4月28日前将验收结果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汇总表。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李浪浪、卓美红,87164622、87200059。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苗人才计划所涉及的所有表格均可以在院团委网(http://gmqn.caa.edu.cn)上的“新苗计划”板块中进行表格下载和在线填写。
2、希望各分团委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工作,提前计划,用心策划,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学院的项目管理工作。
附件: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5、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