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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校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1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了解科研规律和学习过程,并坚持以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服务学校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继续开展2021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二及以上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非毕业班硕博研究生及其团队申报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拟推荐58个左右项目(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公室核定的名额为准),每个项目可获:5000元基础经费、成果奖励和配套经费。

       2、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二及以上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以二、三年级为主,毕业前必须完成结题,鼓励团队申报。拟推荐65个左右项目(以国家教育部核定的名额为准),以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和校级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优秀的项目中直接推荐立项,每个项目可获:10000元基础经费、成果奖励和配套经费。

       3、2021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一、大二在校本科生申报的项目择优立项。项目深化后优先申报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150-200个项目,每个项目可获:2000元基础经费、成果奖励和配套经费。

       4、2021年特定专项项目:所有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非毕业班硕博研究生及其团队申报的项目择优立项。拟立项20个项目,每个项目3000元基础经费。

      二、申报范围及对象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1)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在校本科非毕业班学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了解科研规律和过程。

      (2)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非毕业班硕博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非毕业班硕博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和校级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优秀的项目中直接推荐立项。

     (4)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

     (5)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6)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7)以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内容的校级项目。

       4、2021年特定专项项目

     (8)2022年杭州亚运会主题创作。申报对象: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非毕业班硕博研究生及其团队。以2022年亚运会比赛项目、赛事文化等为创作主题,制作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片、平面视觉、衍生品设计、绘制儿童绘本等。申报请附:剧本、脚本、草图、设计方案、故事样稿等。最终成果:能直接应用于“亚运四进”与学校相关大型展示活动所需。

     (9)纪念建党100周年主题创作。申报对象: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含毕业班本校推免生)、非毕业班硕博研究生及其团队。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党的光辉历程为主题,创作书画、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片、平面视觉、衍生品设计、装置创作等。申报请附:剧本、脚本、草图、设计方案等。最终成果:能满足直接应用于学校相关展览展示活动所需。

       三、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并经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和排序。

      1、提交材料。申报项目的学生在规定申报期内(2020年10月30日前)在系统中“在线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完整的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规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向学校择优推荐,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校实施办公室。

      3、学校复审。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课题名单并在团委网上公示。

      四、项目管理

      浙江省、校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10月特定专项项目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5月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间2021年4月——2022年3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实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无特殊正当理由,项目不得延期或自行中止。

      五、经费管理

      对于立项项目,省财政和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优秀项目和相应的转化成果给予额外的经费配套和相应奖励。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包括设备购置、调研交通、资料印刷、活动宣传等费用,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非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占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新苗人才计划所涉及的所有申报表格均可以在院团委网(http://gmqn.caa.edu.cn)上的“新苗计划”子网站中进行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二级学院分团委请在智慧学工系统后台进行审核,后续统一提交盖章的申报材料。

       2、希望各分团委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工作,提前计划,用心谋划,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学院的项目管理工作。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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