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分院:
目前,我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进入毕业资格审核阶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0届本科毕业生,毕(结)业文凭颁发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管理工作,现对2010届毕业生的教学与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各类文凭授予条件和要求:
◆ 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科目,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的总学分和必修课学分:非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均须达到4门次(个别系根据教学计划更改专业选修课门次需另外说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不授予学士学位
◆结业
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不及格课程达一门次以上者(含一门次)。作结业处理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返校补考,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中国美术学院教务处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