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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0-07-02

  一、学校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是1928年由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林风眠先生创办的国立艺术院,是中国第一所具有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最早被联合国承认的美术教育机构。我院于1984年即被教育部评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美术学是国家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建筑学为省重点学科,艺术学为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造型实验中心为国家级示范实验教学中心。

  我院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拥有杭州南山、象山及上海张江三大校区。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附后。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应聘对象除具有与相关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外,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好的政治素养,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教师岗位应聘对象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有明确的教学理念和实际教学经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研究生在读期间教学实习成绩优良。

  4.管理岗位应聘对象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划与分析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向我院人事处提交《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后),同时需提供本人简历,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准)。如部分岗位在本次招聘活动实施后未招满,将在下学期另行安排招聘事宜。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以电话或学院网站主页通知的形式告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本次计划招聘的美术类专业教师均为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请示省人力社保厅同意,在组织招聘过程中,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对于其中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本人要求,学校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直接考核聘用办法。

  (三)考试。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我院专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1.笔试:

  ①美术类专业教师、公共文化课教师考试办法:

  美术类专业教师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申请者须提供造型基础与专业基础习作2-4件,创作作品2-4件,论文1-2篇参加我院专门组织的展览(理论类申请者,主要以论文形式展出)。展览地点设在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每个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公共文化课教师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通过闭卷考试,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每个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②行政管理人员考试办法:

  行政管理人员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通过闭卷考试,考察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每个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招聘计划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工作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面试形式和标准并进行面试。从我院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提问,申请者现场回答,评委量化打分。

  笔试在我院南山校区进行。面试根据岗位不同在南山和象山校区分别进行。时间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四)确定入围人员。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得分,以一定的权重比例(专业教师:专业测试得分80%、面试得分20%;公共文化课教师: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行政管理人员: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五)体检。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根据选拔成绩、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向上级人事管理部门报送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获得批准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其他

  1.在体检、考察或公示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有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2.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硕士2010年7月31日前,博士2010年12月30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验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最迟于拟聘用后三个月内提供)。

  3.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0571-87164617

  联系人:文老师

  学校主页:http://www.caa.edu.cn/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中国美术学2010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单位

招聘指标

招聘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备注

中国画系

2

高校专业教师

中国画人物、

花鸟

硕士及以上

 

书法系

1

高校专业教师

书法

博士

 

版画系

1

高校专业教师

版画

博士

 

设计艺术学院

1

高校专业教师

色彩设计或会展设计

博士

 

1

高校专业教师

设计历史及理论或设计策划与管理

博士

 

1

高校专业教师

工业设计

博士

 

公共艺术学院

1

高校专业教师

漆艺

硕士及以上

 

1

高校专业教师

公共影像装置

硕士及以上

 

1

高校专业教师

公共艺术工程与科技

硕士及以上

 

传媒动画学院

1

高校专业教师

网络游戏美术设计

硕士及以上

熟悉游戏整体美术设计和3D技术

1

高校专业教师

三维动画

硕士及以上

熟悉掌握三维动画制作流程

1

高校专业教师

影视表演

硕士及以上

适合影视、动画、网络游戏等相关学科的表演专业

建筑艺术学院

2

高校专业教师

建筑学

硕士及以上

最好博士学位或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一般要求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

1

高校专业教师

城市规划或景观学

硕士及以上

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

1

高校专业教师

琉璃设计

硕士及以上

 

1

高校专业教师

家具设计

硕士及以上

 

公共课教学部

2

高校文化课

教师

英语

博士或留学硕士

最好具有英语高级口译证

1

高校文化课

教师

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

博士

 

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3

中专专业教师

造型艺术

硕士及以上

最好具有中学教学经历

1

中专文化课

教师

数学

硕士及以上

1

中专文化课

教师

英语

硕士及以上

1

中专文化课

教师

历史

硕士及以上

教师岗位合计

27

 

单位

招聘指标

招聘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备注

教务处

1

行政管理(学科建设管理)

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外事处

1

行政管理

(翻译)

法语或英语

硕士及以上

最好具有高级口译证

图书馆

1

图书馆管理

美术理论

博士

熟悉计算机应用,掌握一门小语种外语

美术馆

1

美术馆管理

美术理论

(皮影研究)

硕士及以上

 

管理岗位合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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