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国美院发〔2010〕88号)、《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结合本学年的工作安排,对2009-2010学年的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学年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自强奖学金
按照《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国美院发〔2010〕88号)执行。
2、荣誉称号
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执行。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在2010年9月30日前,同时以电子表格及书面报送各类材料。上报材料各项目要填写准确、清楚、完整,须由经办人和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处联系人:章小平,电话:87200058。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学生明确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意义,注重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评奖评优对学风校风的引导作用。
3、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比条件,秉公办事,坚持四公开(条件、名额、程序办法、评比结果公开)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初评结果须在本教学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将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校下文表彰。
4、评比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及时做好表彰工作,推动学风建设。同时请各教学单位把评选机构组成人员名单、评选过程及评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随同评比结果一并送交学生处。
三、奖学金的发放
2009-2010学年的奖学金、荣誉称号所有奖学金将由银行统一发放到学生的“联名卡”内。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
2、2009-2010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初评名单审核表
3、2009-2010学年奖学金、荣誉称号初评结果汇总表
4、2009-2010学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统计表
5、先进集体申报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