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浙江省2010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0〕15号)要求,现将我校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科学研究、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和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前30%(含30%)。
二、评比名额及要求
各院系根据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要求,对照推荐条件自行推选一名候选人(不占各院系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其中事迹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另附)。申请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0月13日前上报学生处(
邮箱xsc@caa.edu.cn),联系人:章小平,联系电话:87200058, 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具体评审要求见《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浙江省2010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附件2)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浙江省2010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的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