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林风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美学发〔2010〕44号
各教学单位:
为弘扬林风眠先生的高尚情怀和艺术精神,由广东林风眠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自2010年起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林风眠奖学金”用于激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对艺术事业执着追求、积极投身艺术创作和研究的优秀研究生,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林风眠奖学金章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金额和推荐名额
1、评选范围:注册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2、奖励金额: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6000元
3、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按各教学二年级以上(含)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5%申报。
二、评选条件:品德优良,热心奉献,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遵纪守法,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良,遵从学术规范,勇于开拓创新,在艺术创作或艺术理论研究方面成绩突出。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专业期刊全文收录,或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重要专业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集体项目应是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须通过专家鉴定)。申请林风眠奖学金还应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工作要求:
1、由学生本人填写《林风眠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院(系、部)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申请,同时提交获奖作品照片3-5张(七寸以上)或光盘(达到印刷精度)、发表论文原文并附相关材料(申请表注意事项)。
2、各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签署推荐意见、推荐等次。在2010年12月30日前,上报学生处。联系人:章小平,电话:87200058。
3、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奖学金评比办法,秉公办事,坚持四公开(条件、名额、程序办法、评比结果公开)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