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即日起,我校开展2010-201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在读符合减免条件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申请程序
学生须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学生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流程及步骤详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照各项要求,做好告知、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工作,要求学生在4月21日完成网上申报及审核工作,并于4月22日前,将《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和《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纸质和电子稿件的形式报学生处,联系人:章小平,电话:87200058,E-mail:xsc@caa.edu.cn。
附件:
2、中国美术学院2010-2011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情况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