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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E.LAND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0
各相关单位、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1年E.LAND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和申请时间
1、E.LAND奖学金分设三个类别: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2、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
二、申请对象、条件
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书法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其中依照奖学金的类别,分别确定如下:
(一)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优良,品德良好,家庭经济困难,三、四年级(雕塑系为四、五年级)的本科生(作品尺寸大小不定)。
(二)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作品尺寸50*50cm以上)。
(三)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本科和硕士毕业生。
三、奖励标准:
(一)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8500元/人。
(二)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10,000元/人。
(三)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本科生5名,8000元/人;硕士研究生5名,12,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奖项
人数

     
国画山水 国画人物 国画花鸟 油画 版画 雕塑 书法 合计
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 3 3 3 3 3 3 2 20
衣恋优秀创作奖学金 2 2 2 2 2 2 1 13
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2+2 1+1 1+1 1+1   10
合计 43
五、评选办法:

















(一)学校依据与E.LAND集团的合作协议,由相关部门及各专业专家组成奖学金评审会,负责组织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各系根据名额、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于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学生处(南山校区1B-210):
1、E.LAND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1)
2、2011年E.LAND奖学金情况统计表的文本和电子稿(见附件2)
3、作品:(作品由各系妥善保管,统一运送,运送时间另行通知,书法作品需附中文释文。其中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获奖原作不交,但需另交一幅艺术水平相当的作品。)
4、作品照片电子稿(要求照片无镜框、光照均匀、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不小于5兆)
5、作者信息电子稿(包括个人照片、联系电话、出生地、出生年份、作品题目)
(三)由评审会最终确定获奖者名单。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请获得“E.LAND奖学金”各类奖项均要求指导教师推荐并提交优秀作品一件、获得的奖学金同时包含买入作品的价格。
(二)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E.LAND毕业创作奖学金”和“E.LAND创作奖学金”。
(三)评审工作应公正和严格,严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史琼,联系电话:87164621,电子邮箱:904617068@qq.com。
 
附件:1、E.LAND奖学金评审表
      2、2011年E.LAND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印发

(打印:唐榕            校对:史琼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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