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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刘海勇等6人为中国美术学院第四届院教坛新秀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1-06-17
关于公布刘海勇等6人为中国美术学院
第四届院教坛新秀的决定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倡导和鼓励我院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做好第四届院教坛新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各教学院、系推荐申报和专家评审,决定授予刘海勇等6位教师“中国美术学院第四届院教坛新秀”称号,以资表彰。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第四届院教坛新秀名单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 件: 1. 国美院发〔2011〕7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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