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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7-13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暑期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201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美院办发〔2011〕 5 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漏洞要及时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假期安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院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院性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检查。
  二、各部门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盗、防抢、防骗、防各类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思。师生员工回家返校、外出旅游,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活动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要在情况不明的水域里游泳、嬉水;不要轻易相信陌路相逢之人;不要食用生人提供的饮食品;不要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学生外出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黑车”,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不测。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学院要求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制度。各部门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责任到人。暑假期间,各部门及部门领导必须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院办及有关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财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现金。
暑假期间,个别教学单位留有学生作业的,指导教师要在场,用电设备(空调等)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值班和检查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四、各教学单位应注意防火、防盗,并将各类设备、器材以及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贵重作品(如:书画、雕塑等作品)统一收存进库,妥善保管,以防被窃;教室内不得留宿,将不用的教室、实验室贴上封条,以确保房舍、物品安全。各院、部、系要提醒学生注意存放好自己的自行车、电动车,南山校区可以集中停放在地下自行车库,象山中心校区集中停放在山南学生宿舍和山北生活区。
  五、暑期是台风、雷电、暴雨多发季节,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勤查门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同时做好抗台、防雷击、防洪涝等各项准备工作,增强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加强门卫管理和24小时巡逻力度,严格会客登记制度,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携带贵重公、私物品出校时,必须持有所在部门签发的《携物出门证》。
  七、严禁任何人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校内留宿外来人员。假期中,各部门、各单位有装修、维修等工程的及时到保卫处备案,签订《中国美术学院施工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
  八、后勤服务部门应做好各自服务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学生离校前整理、存放好寝室内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格管理特殊原因批准留宿的学生,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留宿外来人员。假期无人居住的宿舍请贴上封条。
  九、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所有监控、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十、要加强象山中心校区的山林防火工作,严禁在山上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火灾和其他意外事件。
  十一、上海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附中的暑假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属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布置落实。
  望各部门、各单位按上述通知要求,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并落实好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中国美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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