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推荐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其中,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美院发[2011]10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本次推免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院(系) |
总名额 |
学术型推免名额 |
专业学位推免名额 |
造型艺术学院 |
中国画系 |
5 |
2 |
3 |
书法系 |
2 |
1 |
1 |
油画系 |
6 |
3 |
3 |
版画系 |
5 |
2 |
3 |
雕塑系 |
5 |
2 |
3 |
跨媒体学院 |
6 |
2 |
4 |
艺术人文学院 |
2 |
2 |
|
设计艺术学院 |
8 |
8 |
|
公共艺术学院 |
8 |
4 |
4 |
传媒动画学院 |
8 |
8 |
|
建筑艺术学院 |
3 |
3 |
|
上海设计学院 |
5 |
5 |
|
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学生各科必修课课程成绩与相关材料,并公示三天。
2、根据名额分配数上报“推免生”名单,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
学术型和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的分配, 推荐2人以上必须排序。
3、“推免生”上报名单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教学单位盖章。
4、“推免生”名单与相关的完整材料务必于9月20日上午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南山校区、上海张江校区交陈建华老师,象山校区交韦乐老师。
教 务 处
20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