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12
|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8号)精神,加强浙江省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联合发文,要求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我院 “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研究生教学负责人任成员。
二、以研究生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为核心,各教学单位为联动平台,举办相关宣讲活动,切实加强我院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
三、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要重视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并在近期举办师生座谈研讨、研究生班级与科研团队活动、学术沙龙与论坛等相关活动,引导研究生掌握科研工作的规范,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
附件: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