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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基金会设立“潘天寿奖学金”旨在鼓励我院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好学,为“振兴民族文化、振兴民族精神”而不懈努力,这也是潘天寿先生的遗愿。潘天寿基金会已隔年评选过八届,奖励表彰我院的优秀学生,潘天寿基金会决定在今年评选2011-2012年度第九届“潘天寿奖学金”获奖者,希望借此推动创新型美术院校的创建,有助于我院向世界一流大学挺进。并请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协助,现将有关评选方法公布如下: 一、本次奖学金在中国画系、书法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跨媒体艺术系、艺术人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等11个院系的高年级(三、四年级及研究生)学生中产生。各院系推荐1—2名学生。 二、由基金会“潘天寿奖学金”评委会,根据材料,综合平衡,择优评选获奖者。 三、获奖者必须品学兼优,并在艺术创作或专业论文撰写方面成绩突出。 四、被推荐者须认真填写提名登记表,并提供学生成绩单,以及入学以来优秀作品照片2帧及作品光盘一枚,并于3月16日以前交到学生处。 五、评选工作特请党委宣传部和院教务处、学生处协助。 本次评选,坚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学术性、准确性,”做到“宁严勿滥,大公无私”,以维护和提高“潘天寿奖学金”的信誉。 潘天寿基金会 201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