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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和第八届心理健康服务节优秀主题活动的评比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4
 
关于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和第八届心理健康服务节优秀主题活动的评比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和谐校园氛围,我院于2012年4月-5月间举办第八届心理健康服务节,引导大学生关爱自我,珍爱生命,快乐生活,共同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美术学院第三届“十佳心理委员”和第八届心理健康服务节优秀主题活动的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校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和第八届心理健康服务节各主题活动
  二、评选要求
  优秀心理委员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关爱班级同学,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活动。
  优秀主题活动要求:结合各自专业特色,精心组织策划,活动主题明确突出、形式新颖创新、内容丰富多样,同学积极广泛参与,并取得良好活动效果。
  三、注意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在综合考察后推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1-2名(南山校区各院系1,象山校区各院系2),并与第八届心理健康服务节主题活动总结材料(文字和照片、视频等)一起,于5月11日前将材料报心理健康中心卓美红处,联系电话87200098。学院将召开述评会,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和优秀主题活动。

                               学工部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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