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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共青团工作、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05
       为进一步推动各级团组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事关团的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课题研究上取得新突破,为圆满完成团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理论支撑,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共青团工作、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选好课题。各级团组织要以《2012年全省共青团工作、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为重要参考依据,从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实践需要出发,关注紧贴党政所思、青年所盼、社会所求的课题,选题尤其是要突出前瞻性,紧扣“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青少年成长发展趋势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来确定调研主题;要突出针对性,围绕“六大工作体系”建设,紧扣当前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调研主题;要突出可操作性,紧扣地方工作特色做法,能切实发挥课题研究的应用价值来确定调研主题。
2、注重整合力量。各级团组织要把课题研究作为年度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研究资源,注意加强研究力量的协调,组织精干的研究队伍,原则上每个重点课题必须有1名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专家学者参与。要把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共青团工作、青少年工作者结合起来,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加强集体调研、集体研讨、集体攻关,使课题的研究既有较高的理论深度,又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3、加强指导服务。要积极指导各课题组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特点以及研究人员的专业优势申报审核研究课题。要加强与团省委有关部门、省青年研究会和重点课题评审委员会的沟通,统筹兼顾,全面考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努力避免重复的、低水平的研究。要精心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对实践探索的总结提炼,撰写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同时要积极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4、按时完成课题。团省委、省青年研究会在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并择优立项后,与各课题主持人签订立项委托书,年中将开展立项课题研究中期检查,年底将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符合要求的准予结题。中期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专家点评意见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结题工作,采取书面验收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题所需材料,由重点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团省委、省青年研究会颁发课题结题证书。若课题未通过评审或按时无法完成课题研究,则不能申报下一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属于经费支持课题的则不予下拨课题经费。
       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原则上各市团委申报不得多于3项,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高校团委不得多于2项,县(市、区)团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不得多于1项,县(市、区)团委由市级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其他单位(系统)课题择优按要求直接上报浙江省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及其以上团的领导机关书记、副书记牵头的重点调研课题可以同时参与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地、各单位将课题的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同时寄送。
 
我院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工作。
联 系 人:竺照轩
联系电话:0571-87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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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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