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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崇丽艺术奖学金”评奖及其获奖作品收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16
 


各教学系、分院:
  为了更好地鼓励学生毕业创作的积极性,积累优秀创作教学成果,充分使用创作教学资源,并有利于今后创作教学示范和与兄弟院校教学成果的交流。2012年 “中国美术学院崇丽艺术奖学金”的评奖及获奖作品的收藏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学生基本条件:学院注册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申报名额:原则上各系推荐1名;
  3、此项奖学金的获奖作品由各教学系、分院预选、推荐;
  4、学院将聘请专家组对各系、分院选报的作品进行统一审核,并评审出2012年该项奖学金的获奖作品;
  5、凡获奖作品,必须是可收藏的。此项奖学金的获奖作品将由学院委托各系统一收藏(不愿意留学院收藏的作品,不得申报),并记入学生档案。学院在2012届毕业典礼上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及收藏证书;
  6、“崇丽艺术奖学金”的优秀毕业论文原则上由艺术人文学院推荐(当届研究生一篇、本科生两篇)。若其他系确有相当优秀的毕业论文,可酌情予以推荐。
  7、请各系、分院认真做好获奖作品的预选推荐工作,确保获奖作品的推荐公开、公平、公正。各系、分院必须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①获奖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②作品照片;③反转片或者电子文件(300dpi以上,可供印刷出版用);④作者的创作(设计)阐述或设想(300-500字左右);⑤指导教师评语(200-300字左右)等纸质和电子文档一起报教务处教学科。相关表格请从OA办公网上下载。    (联系人:周高宇    电话:87164632)

                          崇丽教育基金会
                         中国美术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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