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中庆杯”法治文化创意征集大赛,由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宣传部、中共西湖区委法治办、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杭州市西湖区依普办主办,杭州中庆建设有限公司协办,以文化创意工作者、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为主体,通过法治类文化创意作品的征集、评选和展示,促进法治文化的交流与宣传。
二、大赛规程
1、大赛流程:
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07月01日~2012年10月31日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07月01日~2012年10月31日
专家评选时间:2012年11月01日~2012年11月15日
颁奖展示时间:2012年12月01日~2012年12月4日
2、参赛对象:全国范围内征集。媒体、广告、设计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个人,以及有较高专业能力的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公司、公益广告宣传相关组织、政府机关、学校、村社等均可参赛。
3、创作主题:参赛作品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维权、遵纪守法、法治精神等主题内容进行创作。
4、投稿要求:
(1)参赛作品一概以电子稿形式,通过网络上传途径参与本次活动。
(2)参赛作品可为单幅,也可为系列(不超过10幅),每幅图片需搭配不超过100字的介绍。
(3)参赛作品不限于近期的作品,既往的作品等均可参赛。
(4)参赛作品类别不限,以下形式仅供参考。文件格式及尺寸要求如下:
作品类别 |
作品形式 |
作品格式 |
作品规格 |
说明 |
文字作品 |
笑话、故事、歌谣、小说、诗词、散文、剧本 |
Word、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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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
绘画
摄影 |
国画、油画、版画、漫画、海报、摄影、书法、绘画 |
JPG、GIF |
单幅图片不超过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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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作品 |
雕塑、装置 |
JPG |
单幅图片不超过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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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作品 |
公益广告、宣传片、纪录片、动画片、微视频、微电影 |
MP4、 avi、wmv、mpg |
不超过 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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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赛方式:参赛者请进入大赛活动主页面 “http:// www.up-law.cn”,进行投稿。在投稿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大赛规则,同意所有规程内容之后(关于版权与使用权等说明条款),进入下一步登记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果因为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等导致联系不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机会。
本次活动不接受网络以外的投稿方式,如邮递作品参赛等。也不接受网络以外的登录方式,如电话、传真等。上传的作品将同步接受网络投票。
6、奖项设置:
奖项 |
奖品金额 |
获奖人数 |
金 奖 |
8000 |
1名 |
银 奖 |
5000 |
2名 |
最佳创意奖 |
2000 |
1名 |
最具人气奖 |
2000 |
1名 |
最佳技术创新奖 |
2000 |
1名 |
最佳文案奖 |
2000 |
1名 |
入围奖 |
300 |
15名 |
7、作品评选:本次大赛由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大赛征稿同步启动网络投票(严禁恶意刷票,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全部投票清零处理,并取消参赛资格),线上投票的积分占最终得分的30%。同时,大赛组委会将特邀美院、法学院教授以及法制宣传等政府部门的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集中评审,评委评分占最终得分的70%。专家评审标准为:作品能够把握法治文化特征,主题鲜明,思想性强,体现时代感;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内涵表达清晰准确;元素、色彩构成协调,排列合适,场景感强、说服力强、感染力强,综合艺术效果好,易认易记。具体评分体系:
(1)思想性50%:是否切合法治文化主题,是否通过独特的角度和表现形式,捕捉动人瞬间、挖掘法治思想、展现法治精神。
(2)表现力20%:表现手法和表现语言是否新颖、独特,能否给观众一个全新的视觉享受和感官冲击。
(3)时事性20%:能否针对当下的法治热点进行有效创作。
(4)艺术性及技术难度10%:画面美术效果、色彩及构图具有欣赏艺术性,制作具有一定技术难度。
8、获奖通知:评选结束后,即日在“法治文创大赛”活动主页上公布中奖者名单,并刊登获奖作品。活动方将电话通知中奖者颁奖时间、地点。获奖者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奖品包括奖金、奖杯及荣誉证书)。获奖者逾期或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活动方视为自动弃权。
三、其他说明
1、以下情况活动方将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提交作品的内容不完整、不健康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提交的个人(组织)的信息虚假;
(3)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活动方对参赛者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将仅使用于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并根据适当的安全政策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管理。如果活动参加者不能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时,活动方对活动参加者提交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本活动结束后,活动方将以安全的方式对已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3、活动方除向获奖者发送奖项外,不承担参加活动者参与本次活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网费、咨询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获奖者的有关税收问题由本人承担。
4、关于著作权的特别声明:
(1)参赛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合作作品参赛的,须经合作作者的许可。
(2)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活动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金和获奖证书。
(3)活动举办方基于法制宣传等公益目的,有权将参赛作品无偿应用于布展、巡展、制作画册、改编为动漫作品或其他用途。
(4)参赛作品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此给活动举办方造成损失的,活动举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予以赔偿。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著作权人、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5、凡参加活动者即视同意本规程的各项条款,本规程一经用户点击“同意”即生效。本次活动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其它未尽事宜将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活动主页公布。
6、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0571-87994917(主办单位);0571-85238955(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