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1-2012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班主任工作考核以各院(系、部)为主,各教学单位参照班主任工作考核指导性指标(附件1)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考核细则,结合班主任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等级包括:优秀、称职及不称职。 2、各院(系、部)依据考核结果,在听取学生评价、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按不超过班主任总数15%的比例,公平、公正地推评“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并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2),推荐优秀名额不足1人的教学单位,可按1人推荐。各院(系、部)请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报至学工部。 3、学工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审核,最后确定“中国美术学院2011-2012学年优秀班主任”人选。 4、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导师),学校将授予“中国美术学院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材料存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晋升、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和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是学校对班主任(导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实现育人目标的需要,也是调动班主任(导师)工作积极性,引导班主任(导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关系到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联系人:唐榕,联系电话:87164621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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