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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主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05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和完善“学校-学院(系部)-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的自主性和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和完善班级心理委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能力,经研究决定,自2012-2013学年始,各教学单位自主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系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心理委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易懂实用的心理知识和技能,增强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掌握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基本方法并主动实践组织,协助各教学单位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测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普及等工作。
  二、培训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为主体,建议辐射涵盖其他学生干部
  三、培训内容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建议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内容需涵盖:
  1、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2、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症状识别
  3、心理危机等突发事件应对与干预措施
  4、常见各主题团体游戏技能操作
  5、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指导
  6、真实案例介绍、问题解读
  7、各类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每学年初要选举确定各班级心理委员,制定本单位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培训项目和各班级活动的开展,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和培训工作总结,上交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作为各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心理委员培训是推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大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把心理委员培训作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以落实。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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