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校内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04

 

 


各院(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研创、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做“德艺双馨”艺术人才,决定开展第二届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部)党总支书记、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上届“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不能参加本次评比。
  四、评选程序
  (一)院(系、部)推荐
  各院(系、部)成立本单位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表现,在讨论、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于3月15日前将“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材料报至学工部。材料包括: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个人生活照片1张(电子版)、成果证明原件、《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含事迹简介500字)(附件2)。
  (二)评选、表彰
  1、由学工部、研工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审核,通过网络、校报、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
  2、学院评审工作组将于3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议,由候选人进行风采展示,经评审工作组投票评选、确定“十佳大学生”名单,并在校内予以公示、表彰。
  联系人:学工部:唐榕      联系电话:87164621
            研工部:戴文莲    联系电话:87164859 


                                                                       中国美术学院                                                                 2013年3月1日    
                         
  附 件: 1.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
2.中国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