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缅怀夏朋(姚馥)烈士的光辉业绩,以烈士的革命精神教育并鼓励当代大学生,表彰和奖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及先进集体,激励他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根据《夏朋(姚馥)奖学金基金会章程》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夏朋(姚馥)奖学金”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夏朋(姚馥)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夏朋(姚馥)奖学金”优秀学生面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以院“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为参照条件,特别注重思想品德优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于宣传和继承夏朋(姚馥)烈士革命精神的优秀学生;先进集体以各本科专业班为评选单位。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1、由学生本人及各本科专业班填写审批表,向所在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申请。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教学单位领导牵头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夏朋(姚馥)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
3、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夏朋(姚馥)奖学金基金会成员集体讨论,评选出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评选名额及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推荐一至两名优秀学生和一个先进集体,于3月18日之前将审批表、各教学单位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评审报告报送学生处。(联系人:姚钿,电话87164622)。
附件:
浙江中国美术学院夏朋(姚馥)奖学金基金会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