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校内重要通知

西湖区2013第二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和办理

发布时间: 2013-03-06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认定 

1、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须杭州高校)或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该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扶持和资助 
1、申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 
1)资助条件 
杭州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外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市区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资助申报相关材料下载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
3、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清单(加盖公章)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4、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 1份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
5、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检查一览表 1份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检查一览表 
6、在校生证明  【范本

         
7、在校生孵化证明原件:无范本。内容为校方证明该在校生在校期间曾接受创业培训孵化活动。
 
注:所有申报所需材料请详见——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另: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检查一览表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四样材料请另备电子文档。每家申报企业还须提交一份400字以内的所报项目目前运营情况介绍(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均需提供)
 

电子文档请务必于03月22日前邮寄至380966063@qq.com材料必须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并且活页装订。申报企业注册地与办公地必须一致。(该邮箱只接收邮件,其他概不回复,如有问题请咨询87935170)


3)资助申报流程 
①受理。向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常年受理,原则上每个季度向市局申报一次,本次集中受理时间为03月22日之前。 
②审核。申请受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③评审。市局对申请定期进行评审; 
④公示。审核通过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核准。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⑥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区财政按1:1配套拨付。
 
受理部门:西湖区人社局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浙大路3号)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