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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01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教研室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必修课程和相关选修课程的建设,包括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质量、教师定期考核、教育教学研究、以及开展教研活动和对外业务交流等。教研室挂靠学工部,主任:史琼。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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