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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年上半年(非定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08

各位同学:

    研究生处拟于20137月初,面向在读(不含休学者)全日制硕、博研究生(非定向)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本次拟发放月份为20133月至20136月,即4个月,名单(已隐去学号与银行卡号)等详见附件。如有疑问可于201378日前或9月底联系研究生处任老师,电话87164859。校计财处将根据研究生处审核、确定的名单及金额,每半年发放一次。未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停发普通奖学金。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374

 

注: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细则》执行。详见网页: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是一种具有普发性特征的奖学金。凡是具有下列基本条件的缴费注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在职、自费研究生及留学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标准依据研究生的学历层次、类别和工作经历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博士研究生: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4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60元;

3)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80元。

2.硕士研究生: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

3)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40元。

 

其中,工作年限已经由各院系辅导员核实,如对发放标准有疑议,可于下学期初递交相关材料:

   1、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或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研究生必须提供工资关系介绍信。

2、入学前档案在原毕业院校或当地教育局代管的研究生需提供档案代管证明。

3、符合“评定所需提供材料第一、二条”的研究生应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工资关系介绍信或档案代管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对象按应届毕业生评定资格。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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