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鼓励大学生创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创业技能,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新途径,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计划。
一、目标
关注和帮助大学生创新和创业,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通过学校扶持、学生自愿参与和企业模拟化运作的方式,整合学院各类资源,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帮扶、指导、服务和交流的平台,促进我校科技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培育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对象和项目要求
申报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中获得新苗计划立项或参加过SYB创业培训者。
孵化项目申报学生必须已经完成所有基础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无任何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学生可单独申报或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不同专业间交叉融合。学校鼓励以专业为支撑,以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公共文化服务为重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扶持政策及服务
1、导师指导创业服务。
为每个孵化项目配备创业导师,提供经营管理咨询,组织专家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给予跟踪服务。
2、提供创业孵化基地等其他支持
首期孵化项目孵化期为6月,从获批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孵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为孵化团队和个人提供创业见习和交流机会;提供开展业务所需要免费的办公场地和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具备通讯、网络等基本通讯条件;提供企业注册、创业辅导等服务。
四、申报与管理
(一)孵化项目的基本申报程序
1、递交创业项目策划书——创业项目可行性评估、答辩——修改项目策划——获得孵化通知——项目孵化——入住创业基地
(二)申报时间
首期孵化项目申报时间为2013月11月1日-11月15日。地点:象山校区11号楼就业指导站。联系人:谢雨晴,电话:87200096,18668150693
(三)项目经费
2013年首批支持10个孵化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00—5000元。孵化项目由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对资助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管理方式,所报经费必须持有正规企业销售发票,报销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资助经费总额度。
(四)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必须遵守孵化协议和承诺书规定的各项内容。项目负责人定期向创业指导委员会汇报项目的运营情况。孵化项目如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企业运营或违法校纪校规等,必须全部归还已经拨付的资助经费。
中国美术学院创业培训中心
201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