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积极做好贫困生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53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生和就业困难生的就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要求
(一)推荐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2014届毕业生,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的2014届毕业生。
(二)推荐要求: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成绩优秀,在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贫困或就业困难毕业生,由就业指导中心筛选后按我校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最终推荐3名毕业生至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对毕业生尊重和负责的态度,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电子版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杨文澜,电话:87164621
中国美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