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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5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院全日制本科在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及参军立功复员后复学的学生(已申请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免除的学生不再享受)。要求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必须合格且无违纪处分。

二、减免金额及比例

1、学费减免金额为每生5000元,其中艺术人文学院和设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系为每生1500元;

2、学费减免人数最高比例不超过所在教学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2%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421日前,由学生本人在校内网络上登录学工系统(http://10.0.19.9:8030/xgxt/)进行网上申请,并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428日前,教学单位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并将《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中国美术学院2013-2014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和相关材料以纸质形式报学生处(汇总表需报送电子表格)。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2中国美术学院2013-2014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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