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校内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12
各院系、各部门:
 
2015年我院将继续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之“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面向全国艺术院校、文化部综合机构和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实施的国家公派留学计划。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者、师生和中青年艺术家到国外著名院校或机构留学,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
 
二、选派计划
2015年计划选派300人,选派对象主要为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以及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分为访问学者、研究生(博士、硕士)和本科生三类。各类别不限名额,我院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提出申请。
 
 三、报名程序、方法
有意者请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2015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和《申报流程》(见附件1、2)进行申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4月5日期间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申请类别准备书面材料(见附件3),于2015年4月9日前交至学院外事处,由学院外事处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有关说明

 

1、该项目今后将长期实施,有留学意愿但暂未具备相关条件的师生,可认真做好国外院校申请及外语考试等准备工作,以备来年申请。

2、选派工作结束后,学院外事处会将我院留学人员名单函告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

3、通过留学基金委评选的留学人员须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被取消留学资格者,如需再次出国留学,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

 
 联系人:马奕,南山校区1A202, 电话:87164649
 

附件: 

1. 选派工作流程 

2. 选派办法 

3.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