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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4-2015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精神),结合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14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的相关内容,2014-2015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请各教学单位接本通知后,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附件1)的奖励等级和条件,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大学)期间获得奖励情况,故2015年新录取的本科、专科(高职)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有学校开具证明。

3)高职、大专学生获单项奖、演讲比赛等某一方面突出得奖者一律评优秀奖。

4)本科无奖评优秀奖,硕士无奖评三等奖,博士评特等奖。

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评特等奖,高职大专评一等奖。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填写申请表。

2)各教学单位填写推荐表(“推荐表”填写内容: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推荐奖励等级和理由)。

3)申请表和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并连同被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4-2015 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于1010日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李潇 电话:87164786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doc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doc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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