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结合《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国美团发〔2018〕18号)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二、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申报,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原则上一个岗位招募一个勤工助学同学。
三、申报方法:请各单位、各部门指派一名勤工助学工作对接人,于9月5日之前在“校内OA网上办事大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中进行线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睿智,87200059,象山17号楼112。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