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等共同举办浙江省第八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现面向我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征集相关优秀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我的校园·我的家”
家与校园不仅是空间上的存在,更多承载着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精神的寄托。鼓励用镜头记录值得回味的生活印记和温暖瞬间,凝聚抗疫力量,以大学生的视角传递人间真情与正能量。作品可以是对客观世界的观察思考,主观情感在影像中的诠释,也可以是对某种情感的沉浸。
二、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微视频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留学生组不分类别。
(二)参赛对象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20届毕业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的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其他专业的学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
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三)投稿细则
1、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仅限1件。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
3、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留学生组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
4、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
5、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
三、评比和奖项
(一)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试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二)奖项设置
分组按类设奖,获奖数量分别占各组(某类)作品投稿量的20%左右,且各组中某类作品的获奖总数不超过40件;各组(某类)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占获奖作品数量的20%、30%、50%左右。同一个学校获得各组某类作品一、二等奖的数量均不得超出该等级获奖量的1/3;同一个学校进入复赛的作品数也不得超出该组该类复赛总作品数的1/3;如有超出,按得分排序降低该校部分作品的获奖等级或不予参加复赛,直至满足上述要求。学校将依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国美院发[2019]19号)进行奖励。
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三)竞赛组委会及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五、投稿注意事项
1、所有作品投稿时需参照第二条参赛细则(三)投稿细则
2、请有意投稿同学,将作品文件(JPEG或MP4)、创作阐释及说明(word)、作品汇总表(附件)打包压缩为“摄影竞赛+姓名+联系方式”,并以同样邮件名发送至邮箱1370541021@qq.com;
3、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24:00;
5、参赛作品投稿后一律不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6、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87200510杜老师、87164622李老师、87200059卓老师。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分团委
2020年6月2日
附件: 附件:作品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