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浙江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团浙联〔2017〕55号)和《中国美术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国美党发〔2018〕5号)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学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骨干到校团委实践锻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兼职学生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
二、岗位设置
校团委兼职学生副书记3名、校团委内设机构学生副职岗位若干名。
(详见校团委部门介绍https://mp.weixin.qq.com/s/I9dKvGBVg6XgMGz30ePoOA)
三、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能够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3、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每周能够保证一定工作时间;
4、原则上要求为研究生,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有一定团学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及有志于毕业后到西部和基层工作的同学优先。
四、选聘要求
1、校团委兼职学生副书记: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一般从非毕业班研究生(硕士、博士)中选拔产生;
2、校团委内设机构学生副职岗位:拟从一二年级研究生中选拔产生,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已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毕业班本科生。
五、选拔程序
1、公开推(自)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报名应经过导师同意。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通过面试、座谈、群众调查等形式,综合考察面试者的共青团业务知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其中,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由组织人事(统战)部、校团委联合考察,校团委内设机构人员由校团委考察。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一个月试用期考察,通过工作表现确定最终人选。
4、任前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5、任命发文: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由校党委组织人事(统战)部发文聘任,校团委内设机构人员由校团委发文聘任,任期一般为一年。
六、报名安排
报名请将:纸质版报名表(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证明、证书复印件等)于9月29日(周三)17:00点前交至校团委;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和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tw@caa.edu.cn(邮件标题请写:校团委实践锻炼报名+学院+姓名)。
联系咨询电话:87164622李浪浪老师,87200059金睿智老师。
附件1: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岗位实践锻炼报名表.doc
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