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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6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重要要求,结合团中央 2023 年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要求,现就 2023 年我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学院要广泛募集适合在校学生的企业实习岗位,开展常态化企业实习每月统筹岗位募集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岗位发布链接、学生参与实习统计表。

学院要利用暑假、周末等时间,组织团支部开展企业参观、访问交流、高管分享、模拟面试等职场体验活动,每月统筹“职场体验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职场体验 活动统计表

8月旬对“扬帆计划”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总结材料(具体另行通知)11月1前各学院组织不少于2%本院学生参加“政务实习”,组织不少于20%本院学生参与“企业实习”;各学院每学期组织不少于5场“职场体验活动”,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开展至少1场“职场体验活动”,每学期发布不少于2篇相关活动的院级推送。各学院“职场体验活动”可视情况和校级层面联合举办

(二)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以团支部为单位,常态化组织学生团员就近就便向城乡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引导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课后服务、社会治理、社会调查、文体活动等社会实践,或参加兼职锻炼(兼任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社区主任助理)。寒暑假期间,以“双百双进”“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开展活动。其中,常态化报到的项目周期原则上应在3个月以上,要求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

各级团组织应将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将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学院需于1015日前累计完成30% 的团支部与社区(村)基层团组织结对,组织不少于30% 的团支部、不少于10%学院学生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学院层面发布不少于3篇社区实践专项报道。各学院于10月中旬对“社区实践”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总结材料(具体另行通知)

学院每月统筹团支部、学生参与活动情况、社区结对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活动开展表、社区结对统计表

(三)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

1学院须组建引航计划宣讲团,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讲活动;举办主题团日、座谈访谈、实地走访等师生、同伴、校友间交流活动。

1新生年级团支部:结合入学教育、职业测试、生涯规划等,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与未来就业”话题讨论等活动,帮助学生强化就业意识、初步明确就业发展方向。

2低中年级团支部:结合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实习活动,组织开展故事分享、体验交流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提升对个人价值实现、职业发展 规划等方面的理性认识。

3毕业年级团支部:针对政策宣传、求职实务、就业选择等,邀请优秀校友代表、合作企业代表等开展宣讲活动,帮助学生把握就业方向、提升就业能力。

2、学院须制作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典型宣传等产品,通过团属新媒体矩阵广泛传播。

1政策解读:运用青年人喜爱的短视频、动画、一图读懂等形式,宣传解读党中央和各地出台的各项就 业政策举措,帮助引导学生坚定信心、缓解焦虑。

2就业指导:推出“就业微课堂”等新媒体栏目,针对学生求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邀请企业HR、相关领域专家等录制课程短视频,通过团属媒体平台播出。

3典型宣传:推出“团团说就业”口袋慕课栏目,展示就业观念引导主题团日、优秀毕业生扎根基层奋斗故事等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加强对就业择业、人生规划的理性思考。

3、选树一批爱党爱国、矢志奋斗,特别是在基层一线“自找苦吃”、奋斗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建功立业,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大学生就业典型,加强先进事迹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各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1场主题宣讲活动、1场座谈访谈活动、1场典型选树活动,至少推送2期就业政策解读、2期就业技巧解读、2期就业典型宣传各年级团支部分别围绕上述活动内容要求每学期开展1次实地走访活动、1次主题团日活动。各“主题宣讲活动”“政策宣讲活动”“就业技巧讲解活动”等可申请和校极层面联合举

5、学院每月统筹上述活动开展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注明活动类型)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配合学校整体就业创业工作,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具体事项,鼓励学生依托“青燕归巢”等应用平台报名参加实践、实习、就业等活动。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底分团委考核指标。

2、每月填报我校《2023年“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高校工作信息月度统计表》(附件),于每月20日前上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金老师87200059、李老师87164622。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高校工作信息月度统计表.xlsx

 

 

中国美术学院团委

2023年3月6日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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