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资料下载

[13]2017年社会实践申报通道开启

发布时间: 2017-06-11

国美团委【2017】1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时值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一带一路”推进之年。近期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源潮副主席的讲话,为我院更好地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好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为做好我院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遇艺行·立德树人

    主题阐释:一是当美院青年学生遇见社会,当艺术的灵魂行走在祖国大地上,为这个社会、这片热土带去更多的可能和创造。同时,收获艺术的灵感,践履为艺之道,把握为艺之向。另一层则是通过成果展示表现美院师生的美心,这美心是青春、使命和责任,同学们遇见更好的自己,观者也会通过学生们独特的视角遇见更全面的世界。立德树人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社会实践应该成为立德树人的良好载体。

二、实践内容、时间

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践行行健、居敬、会通、履远的校训精神,聚焦“四个突出”:即突出革命传统教育、突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创新创业教育。今年7月至8月,学院将结合艺术社会治疗、扶贫帮困等要求,继续广泛开展千村千生、双百双进、返乡展、就业见习等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习贯彻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实践形式

暑期实践活动一般分为团队和个人两种形式:

(一)团队形式。本科或研究生自主组建社会实践小分队,二级学院分团委或院团委进行审核,可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小分队。小分队名称统一为中国美院赴***(具体实践地)***(活动内容)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基本形式为:

1、展览展示: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五水共治”相关主题作品、学习经典——中华经典诗文优秀作品展览、“中有千千节”优秀作品展,以“返乡展”等多种形式到各地进行巡展、联展。

2、专业服务:结合相关专业,开展扶贫帮困、艺术社会治疗、公益支教、课题项目支持等活动。

3、写生创作:结合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纪念建军90周年、浙江发展、廉洁文化等,进行红色寻访和主题创作。重点注重收集写生创作过程中绘画草图、写生稿、体会文字、影像等素材,便于汇报展出。

(二)个人形式。可以按照就近、就地、就便的原则,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鼓励没有参加到团队中的同学们以课题调研、学术交流、就业创业实习实训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社会实践,到生活中去,到人民群众中去。

     四、组队要求

      1、学院鼓励学生根据地方需求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主动对接地方需求和课题项目,具体信息可关注国美青年网站:gmqn.caa.edu.cn

 2、团队一般由5-10人组成。对于地方有重大需求、重大服务与调研内容的,经院团委同意,并提前报备名单,可适当扩大队伍。团队需明确一名队长,队长要求具有较强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3、实践团队一般应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以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指导老师结合思政教育与课程,随队对实践内容、方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4、立项团队须按照院团委统一要求,在全国社会实践系统中报送信息。

5、凡立项团队须与院团委签订安全责任书,团队成员须已购买“学平险”,未购买者由学院统一购买临时保险,否则不能参加活动。小分队以申报单位为第一安全责任单位。

6、党员人数(含指导老师)达3人以上的实践团队要成立临时党支部,一般团队要成立临时团支部开展思想交流学习活动,临时党团组织负责在《新青年》笔记本上做好日记,并开展网络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党员佩戴党徽,团员佩戴团徽。

五、申报要求

1、今年统一采用网上申报,学生可在智慧学工系统中(通过学生处或团委微信公众号菜单)点击“社会实践申报”进行申报,二级学院分团委或院团委审核后上报。

2610-616日为网上集中申报时间,620日前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小分队名单,并予以公布和资助。在评选立项环节,学院可以根据全院社会实践工作的统一安排,对组队的人员、选题、任务、形式、去向和路线进行调整。

3、资助标准:学院对立项团队给予一定资助,具体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国美团委[2016]20号)进行统一补助、报销。实践结束后将审核成果,成果显著的酌情另行给予报销部分费用。

4、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个人实践无需申报,需下载填写鉴定表后拍照上传学工系统,截止时间为918日,成绩纳入思政课评分,个人实践由学生个人自行负责安全。

学院鼓励有关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联合院团委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在实践一年以上的实践地点,可申请与实践承办方共同设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由院团委提供统一协议模板并实地考察,具备条件的,建设一批二级学院社会实践基地。学院将在暑期结束后,对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及指导老师等进行评比和表彰。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充分重视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为工作的有力开展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

六、咨询方式

学工部(团委)金老师 0571-87200059邮箱tw@caa.edu.cn

研工部陶老师0571-87164859,邮箱ygb@caa.edu.cn

 

附件(点此可下载全部文件和附件)

 1、2017中国美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在学工系统中申报,自动生成)

2、中国美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个人鉴定表

3、安全和经费使用责任书

4、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模板

5、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中国美术学院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7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